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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免一补”政策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学生家长的公开信

2013-06-03 13:49:25文章来源: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学生家长:

2005年秋季新学期以来,我省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了“两免一补”,就是对在公办农村小学、初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杂费、免课本费、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具体资助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这些学生提出申请,经评审、公示后可享受“两免一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是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也是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确保每个困难家庭学生都能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重视。

做好“两免一补”工作需要学生家长的参与和支持。一是请学生家长了解“两免一补”政策,具体内容可向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对确实符合资助政策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二是被确定为“两免一补”对象的,学生家长无需再缴课本费(即政府提供免费课本的价款)和杂费;三是监督政策执行,请学生家长对确定资助对象、免收费用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等环节予以监督,如发现有符合政策规定但未得到应有资助或不符合政策规定却得到资助等情况,学生家长可向当地和上级教育部门举报投诉。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积极配合政府做好“两免一补”工作。一是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全面掌握学生的家庭状况,并及时更新;二是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做好公开资助信息、组织学生填报申请、组织评审、张榜公示和对资助对象发放免费课本、免收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具体工作,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到实处;三是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两免一补”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两免一补”工作所需要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市、县财政在预算内足额安排“两免一补”经费,及时拨付给学校,保证学校运转。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为苏北地区、苏中财政转移支付县和黄桥茅山老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这些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负责落实。其他地区“两免一补”工作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负责落实。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学生家长们,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让我们从“两免一补”工作这样的惠民实事做起,为实现这个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二OO六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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