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务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文件
会评[2012]5号
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湖北、湖南、陕西省(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了积极稳妥地开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确保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安全平稳进行,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会考[2012]17号)要 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区(考点)
经与试点地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研究决定,2012年度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初级资格)试点在以下考区(考点)进行:北京市石景山区考区;上海市静安区考区;山东省东营市考区;江苏省常熟市考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考点、中南民族大学考点和长江职业学院考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考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考区。
未参加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的地区,仍采用与往年相同的纸笔考试方式。
二、关于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务要求及考生模拟操作练习
为了帮助试点地区考生提前掌握无纸化考试考务要求及考生答题系统操作流程,我们制定了“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有关考务要求” (见附件1),制作开发了“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答题系统操作指南”(文字版、视频版、文字版见附件2)和“2012年度全国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近期将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公布。请试点地区会 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有效方式通知考生上网查看相关内容并进行模拟操作练习。
三、关于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要求
试点地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责任,扎实开展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一是要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政治敏锐性,认真学习贯彻有关 政策和规定;二是要严格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保证衔接有序;三是要做好对参加无纸化考试试点考生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官方网站等渠 道进行考试政策和规定的宣讲,使考生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熟悉考生答题系统操作流程和要领;四是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熟 知无纸化考试工作流程和考务工作相关要求;五是要制定工作预案,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妥善处置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试点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考试改革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10)68530198,68538238(传真)
电子邮件: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OA平台。
附件:1、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有关考务要求
2、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答题系统操作指南
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2年9月21日
附件1: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有关考务要求
一、开考前4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后,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对号入座,将准 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桌面上,以备检查。
二、考生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证件号进行考试登录,核对计算机屏幕显示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证件号是否正确,等待考试开始。
三、如出现无法登录考试服务器、信息有误、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
四、考试开始后,计算机自动进入答题界面。
五、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内未在考试机上登录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
六、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草稿和演算用笔,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
七、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
八、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喧哗。
九、考试结束后,系统自动为所有未交卷考生统一交卷。
十、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初级资格)试点有关考务的其他要求,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财会考办字[1999]16号)、《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财会考办字[2002]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答题系统操作指南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
考生答题系统操作指南
一、注意事项
1.无纸化考试试题一律在计算机上直接作答。考生在草稿纸上书写的所有答题结果一律无效;草稿纸在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
2.在考试过程中,如遇到任何与系统软件、设备硬件故障相关的问题,请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在等待解决的过程中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考生。
3.考生应合理掌握答题时间。考试时间结束时,系统会自动禁止未交卷的考生继续答题。
二、答题界面功能介绍
1.屏幕左上方为考生基本信息,包括考生照片、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证件号;上方中间位置为当前考试科目信息;右上方为考试剩余时间信息及“交卷”按钮。
屏幕左侧为题号列表,考生由此可以清晰地查看本科目全套试卷的作答情况,包括每道试题已答或未答状态、标记状态,并可以点击各题号按钮,直接进入该试题答题页面进行答题、修改或检查。屏幕左侧下方有计算器按钮,可供使用。屏幕右侧为答题区。
2.点击“下一题”按钮进入下一题答题页面;点击“上一题”按钮返回上一题答题页面。
3.在题目内容较多的情况下,请使用鼠标上下拖动屏幕右侧的纵向滚动条查看全部内容,以免遗漏信息。
4.如考生需提醒自己稍后回看当前试题,可以用鼠标点击“标记”前的选择框“口”进行标记。用鼠标再次点击该选择框“口”可以取消本题标记。被标记的试 题,会在屏幕左侧题号列表区的题号下方以“?”符号进行显示。对试题所作的标记,不会影响答题结果。合理使用试题标记功能,可以快速找到需要重点检查的试 题。
5.未作答的试题,会在题号下方以“*”符号进行显示。“*”符号在该题目作答后会自动消失。
6.在考生答题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实时保存答案。
7.点击“交卷”按钮可提交个人全部答题结果,结束答题状态。
三、开始考试
1.考试开始前,考生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考试登录。
2.考试开始后,计算机自动进入答题界面,并开始计时。
考试试题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1)单项选择题
本类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请使用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项前的按钮“〇”作答。
如果需要修改答案,用鼠标点击其他备选项前的按钮“〇”即可。系统只允许考生在所有备选项中选择一个备选项作为答案。
(2)多项选择题
本类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请使用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项前的按钮“口”作答。
如果需要取消已经选中的选项,再次点击该选项前的按钮“口”即可。系统允许考生在所有备选项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备选项作为答案。
(3)判断题
本类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分,答题错误的扣×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请使用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项前的按钮“〇”作答。
如果需要修改答案,用鼠标点击其他备选项前的按钮“〇”即可。系统只允许考生在所有备选项中选择一个备选项作为答案。
(4)不定项选择题
本类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请使用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项前的按钮“口”作答。
如果需要撤销已经选中的选项,再次点击该选项前的按钮“口”即可。系统允许考生在所有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或多个备选项作为答案。
四、结束考试
1.考生提前交卷
考生完成全部题目的作答后,可以点击屏幕右上方的“交卷”按钮结束答题。此时,系统会提醒考生对交卷的决定进行两次确认。在任意一次确认时如选择“取消”按钮,都可以返回继续答题;如果考生连续两次确认交卷,将不能再返回答题状态继续考试。
考生在提前交卷之前,务必仔细检查自己的答题完成情况。
2.整场考试结束
整场考试结束时,考生无需进行交卷操作,系统会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自动收集并上传所有考生的答题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