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 > 历年试题>正文页

200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试题答案及解析

2010-12-21 06:11:51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历次发行股票的价格都必须相同
  B.公司发行的股票面额必须为每股1元
  C.公司发行的股票必须为无记名股票
  D.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2. 下列有关普通合粉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术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D.聘用非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的,其在被聘用期间具有合伙人资格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合伙人,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3.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    )。
  A.作为合伙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
  B.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属于除名的情形,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A、C、D均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4.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芳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如无特殊情况,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支付全部对价。该一定期间为(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支付全部对价。


  5.下列关于合营企业合营务方出资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务方应自营业执照签发之 日起9个月内缴清  
  B.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15%
  C.合营一方未按合同规定 加期缴清出资的,即为自动退出合营企业
  D.合营各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付出资的,视同合营企业自动解散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 据规定,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 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在3个月内缴清,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合营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如期缴付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因 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6.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有关该类企业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企业设立股东会,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企业设立董事会,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C.企业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
  D.企业总经理必须由中国公民担任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 据规定,合营企业不设立股东会而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正确;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 长、董事可以兼任经理,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 的。
 
  7.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负责监督重整计划执行的主体为(    )。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
  D.债权人委员会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
  

  8.根据《企业破产》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通过和解协议的事项无表决权
  B.债权人不得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C.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D.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可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
  

  9.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特定机构申请,由该机构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后方可上市,该特定机构是(    )。
  A.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B.证券交易所
  C.国务院授权的部门
  D.省级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10.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以公告
  B.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告
  C.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均须记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D.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须对公司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11. 甲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但该汇票上未记载乙的名称。其后,乙在该汇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了自己的名称。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汇票背书与记载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背书无效,因为甲未记载被背书人乙的名称
  B.甲的背书无效,且将导致该票据无效
  C.乙的记载无效,应由背书人甲补记
  D.乙的记载有效,其记载与背书人甲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如果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而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依次是背书人,戊是持票人。戊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发现该汇票的金额被变造。经查,乙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丁是在变 造之后签章,但不能确定丙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汇票金额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丁均只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B.甲、乙、丙、丁均需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C.甲、乙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丙、丁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D.甲、乙、丙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丁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 据规定,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 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甲、乙都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丙无法辨别变造前还是变造后,视同变造前签章,因此甲
乙、丙对变造之前的金额承担责任,丁是在变造后签章,对变造后的金额承担责任。
  

  13.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挂失止付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挂失止付是暂时保全失票人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
  B.挂失止付是公未催告的必经程序
  C.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D.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挂失止付并不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
 

  14.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违反国家限制经营规定而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显失公平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选项C属于可撤销合同。
 

  15.甲向乙借款50万元。约定以甲的A幢房屋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担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以甲的B幢房屋抵押给乙,后甲未能按约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半于乙行使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只能对甲的A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B.乙只能对甲的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C.乙可选择对甲的A幢房屋或者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D.乙不能行使抵押权。因为登记机关记载的抵押物与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不一致,抵押无效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本题中,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抵押物为A房屋,登记的为B房屋,因此应B房屋为准行使抵押权
  

  16.同一财产向两人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依照有关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清偿。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B.抵押权已登记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C.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D.抵押权未登记的,按抵佃合同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17.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丙。丙聚是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与《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钻戒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B.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C.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D.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乙并未向甲交付钻戒,因此质权并未设立,而乙将钻戒给丙,丙取得了钻戒有权,甲不能要求返还该钻戒。


  18 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未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司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 、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本题中,李某与王某签订的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因此不得无正当理由撤销。

  19. 甲、乙、丙三方合作研发一项新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未约定该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新技术研发成功后,乙、丙提出申请专利,甲不同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专利甲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丙不得去申请专利
  B.甲应当把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丙
  C.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乙、丙共同享有
  D.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甲、乙、丙共同享有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20.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需要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的是(    )。
  A.行政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
  B.事业单位部分改制为企业
  C.事业单位分立
  D.事业单们的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21.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时行中的一定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该一定期间为(   )。
  A.最后6个月
  B.最后9个月
  C.最后1年
  D.最后2年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只有在诉讼时效期满前6个月(最后6个月)发生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的,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计算。


  22.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应撤销情形的,可以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定机构申请撤销裁决。该法定机构是(    )。
  A.当事人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
  B.当事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3. 下列关于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股东可以用债权出资
  B.股东可以用股权出资
  C.股东可以用非专利技术出资
  D.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劳务出资是普通合伙人特有的出资方式,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24.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B.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
  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D.甲乙丙丁首次出资额各为5万元,其余部分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本题中,选项D的首次出资额正确,但是总的出资期限不符合规定。


  25. 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是自然人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分期缴付出资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可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钢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26至45信息点。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26.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下列各项中,属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有(    )。
  A.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的项目
  B.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项目
  C.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D.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的项目
  参考答案:A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项目和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的项目属于限制类项目。

  27. 下列有关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B.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经营事会通过即可
  C.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D.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并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经原审批机关核准,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


  28.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营企业解散原因的有( )。
  A.合营期限届满
  B.合营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又无力发展前途
  C.合营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D.合营企业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 据规定,合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合营期限届满;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 续经营;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已经出现。


  29. S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对S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S企业破产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包括( )。
  A.S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
  B.债务人S企业
  C.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25%的出资人甲
  D.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乙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30.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B.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C.管理人对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继续履行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的四个选项说法均是正确的。


  31.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期间发生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B.债务人的出资人可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债务人的监事经人民法院同意可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D.债务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不得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32.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A.更换管理人
  B.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C.确定管理人的报酬标准
  D.对外代表债务人
  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根 据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 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 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33.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申请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应具备的条件有( )。
  A.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B.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C.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
  D.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价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基金的募集符合本法规定;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34.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承诺的先后顺序收购
  参考答案:A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量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35.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汇票背书行为无效的有( )。
  A.附有条件的背书
  B.只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进行转让的背书
  C.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予二人或二人以上的背书
  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又进行背书转让的
  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附有条件的背书,条件无效,背书有效,因此选项A不选;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又进行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背书本身还是有效的,因此选项D不选。

  36.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将导致支票无效的有( )。
  A.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
  B.支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C.支票金额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
  D.支票的出票日期被更改
  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根 据规定, 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因此选项A不选;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票据,无需记载付款日期,因此选项B不选;票据中文大写与 数码记载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因此选娘C应选;票据的金额、收款人和出票或签发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因此选项D应选。


  37.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汇票提示承兑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3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B.汇票上没有记载付款日期的,无需提示承兑汇票
  C.付款人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不作出承兑与否表示的,视为承兑
  D.承竞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根 据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无需 提示承兑,因此选项B的说法正确;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应视为拒绝承兑,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 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

  38.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在汇票到期日前的下列情形中,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有( )。
  A.承兑人或付款死亡
  B.汇票被拒绝承兑
  C.承兑人或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D.承兑人或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39. 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乙公司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银行因此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乙公司罚款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0.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单位因有资产使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行政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
  B.同级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有权调剂使用
  C.同级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有权处置
  D.行政单位在法律无特别规定时不得使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的四个选项均是正确的。


  4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法院中,对因保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
  A.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B.被告住所地法院
  C.合同签订地法院
  D.合同履行地法院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2.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下列机构中,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有管辖权的有( )。
  A.该派出机构
  B.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
  C.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的上级人民政府
  D.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3.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不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
  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D.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根 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 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前面所述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4.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且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

  45. 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务清偿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债权人可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参考答案:AB中华 会计网 校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不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三、判断题(本 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并按答题卡要求,用2B钢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61至70信息点。认为表述正确的,填 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认为表述错误的,填涂答理卡中信息点[×]。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 低得分为零分)
  61. 债务人甲企业在执行和解协议期间,财务状况继续恶化致使和解协议无法执行,人民法院经甲企业和解债权人请求,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为此,甲企业认为和解债权人因此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无效,应予以退还作为破产财产。甲企业的观点是正确的。(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62. 上市公司公告的年度报告有虚假记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有过错的,应当与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
  【提示】本题所涉及考点与实验班竞赛试题(四)多选题第12题的考点基本相同,另外在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中均有所涉及 

  63. 甲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应由票面上显示的本人和甲连带承担票据责任。( )
  参考答案: ×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64. 个 体户郑某向林某借款10万元,以自有的生产机器一台抵押于林某,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其后,郑某因违规操作致使该机器破坏,送至甲修理厂修理,后因郑某无力 向林载偿还借款和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而发生纠纷,由于抵押权办理了登记且先于甲修理厂的留置权成立。所以,林某认为,抵押权应优先于留置权受偿,林某的 观点是正确的。( )
  参考答案: ×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65. 某 国家机关与某电脑公司了一份购买某品牌电脑20台(每台1万元,总价值20万元)的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国家机关需追加5台同品牌的电脑, 价值5万元。在不改变合同共他条款的前提下,该国家机关与该电信公司协商签订了书面的补充合同,并将补充合同副本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 案,财政部门认为该补充合同无效。该财政部门的观点是正确的。( )
  参考答案: √
  答案解析:根 据规定,签订政府采购补充合同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本题中,原合同采购金额为20万元,本次补充合同的金额为5万元,已经超过了原合同金额的10%,不符合法律规定。

  66. 甲公司长期委托张某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后因张某有过错,甲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委托关系,但并未就此事通知乙公司,后张某仍以甲公司的名义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应对张某该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 )
  参考答案: √
  答案解析: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

  67. 个人独资企业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未明确以其家底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在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不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参考答案: √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责任。
  
  68. 有限合同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 为限承担责任。( )
  参考答案: ×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9.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成立后,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可以委托合作一方进行经营管理,另一方不参加管理。( )
  参考答案: √
  答案解析: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
  

  70.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对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应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
  参考答案: √
  答案解析: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
  
 
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外 国投资者拟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一外资企业,甲依法向中国某省人民政府提交了申请报告并报送了相关文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部分内容如下:企业投资总额 1 500美元,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其中以其所有的专有技术作价出资130万美元;依项目进展情况分期缴纳出资,第一期出资额70万美元。
要求:
  根据外资企业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理由。
  (2)甲的专有技术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比例?简要说明理由。
  (3)甲第一期的出资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含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 低于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美元。外资企业投资总额为1 500美元,则注册资本不得低于600 万美元。本题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不符合规定。
   (2)甲的专有技术出资额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比例。根据规定,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金额不得 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本题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专有技术作价金额应当不得超过100万美元。本题甲所有的专有技术作价出资130 万美元,不符合规定。
   (3)甲第一期的出资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期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出资的15%,并应当自外资企业 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90日内缴清。甲认缴的出资额为500万美元,则甲的第一期出资应当不少于75万美元。本题甲的第一期出资额为70万美元,不符合规 定。
     

   2.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 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
   2007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 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
   2007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丙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4 000元。
   2007年 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08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 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4 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2 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要求: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可否以自己不退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2)丙企业可否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可否以维修费用抵销4 000元租金?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不可以。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将租赁楼房售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不能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公司未经出租人丙企业同意,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因此丙企业可以解除合同。
   (3)乙公司可以维修费用抵销4 000元租金。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 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本题中,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丙公司一直未履行维修义务,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的费用4 000元应 当由出租人丙企业负担,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 000元租金。
  

   3.2007年 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 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进付款。
   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
   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
  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要求: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2)200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题中,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具备订立合同的数量、价格、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方式等主要条款,并表明了经乙公司同意即受该意思 表示的约束。
  (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本题中,乙公司7月25日发出的要约中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7月31日前函告),因此该要约是不得撤销的。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0分)
  A公司为2004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A公司股票。
   2006年12月,A公司的股价跌入低谷,甲拟购入A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A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2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A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2006年 12月20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A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A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 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在董事会讨论该担保事项和对此决议时,甲和乙均予以回避,且未参与表决,其 余4位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为甲向乙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2006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2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2元的价格买入A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2007年1月5日,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元股股票,并向公司报告。
  丙在2007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丙从A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及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07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
   2007年2月12日,丙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两个诉讼,在第1年诉讼中,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理由是董事会批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只有4位董事同意,不足全体董事过半数;在第2个诉讼中,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
  要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买入A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甲出售A公司股票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丙是否有资格提起第2个诉讼?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买入A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长可以自行买入公司股票,法律未作出限制性规定。
   (2)甲出售A公司股票的数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07年1月5日,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股股票,超过了甲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不符合规定。
   (3)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A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为4人,4人全部通过,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4) 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符合法律规定。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 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5) 丙没有资格提起第2个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 诉讼,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丙没有 资历提起第2个诉讼主要有两个原因:
  ①丙作为股东持有股份的时间未超过180日。丙在2007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而在2007年2月12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不具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诉讼的主体资格。
  ②丙没有先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根据以上列举的规定,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时,只有先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或延迟提起诉讼的,股东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丙不具有提起第2个诉讼的资格。
联系我们 | 欢迎合作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