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2年下半年对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2]12号
海关总署: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新完成原产地标准磋商的7项香港原产商品和1项澳门原产商品,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零关税。具体清单分别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12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
附件2: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12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12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
序号 |
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简称) |
最惠国税率(%) |
协定税率(%) |
1 |
03054110 |
烟熏三文鱼 |
14 |
0 |
2 |
16010020 |
肠衣香肠 |
15 |
0 |
3 |
19023090 |
其他面食 |
15 |
0 |
4 |
19049000 |
预煮或其他方法制作的谷粒 |
30 |
0 |
5 |
31021000 |
尿素 |
50(配额内税率为4) |
0 |
6 |
71042090 |
未加工合成或再造其他宝石、半宝石 |
0 |
0 |
7 |
71049012 |
其他工业用蓝宝石 |
6 |
0 |
注:表中商品名称为简称,实施协定税率的商品范围以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相应税则号列规定的商品范围为准。
附件2:
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12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
序号 |
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简称) |
最惠国税率(%) |
协定税率(%) |
1 |
19030000 |
珍粉及淀粉制成的珍粉代用品 |
15 |
0 |
注:表中商品名称为简称,实施协定税率的商品范围以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相应税则号列规定的商品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