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真正“缩水”了吗
业务招待费超支是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痼疾。据报道,仅2004年一年,我国公款吃喝就达3700亿元。中央、国务院也曾三令五申要求狠刹公款吃喝风。从“四菜一汤”到“禁酒令”,从“实名制”到制定就餐标准,从突击检查酒店、现场拍摄到社会舆论参与、媒体曝光,各级监管部门为治理吃喝风,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费尽了心思,但收效甚微。
2001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对于那些肆意挥霍公款的单位和执权者来说,无疑上了一道“紧箍咒”。尤其是吃喝招待、送礼支出等公款消费票据在报帐时受到了限制。同时,随着近几年审计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效益审计的推行,这些单位在处理业务招待费用时,不仅要过财政监督关,还要过审计监督关。应该说,在这种经常性的监督下,一部分单位自觉减少了接待次数、压缩了公款支出规模;但细心的审计人员会发现,一部分单位帐面列支的招待费减少了,而异常支出的票据却多了起来。原来,这些单位的招待费并没有真正压缩,而是变通形式,摇身一变,换成了会议费、租场费、办公费、汽油费、印刷费、加班费等企图蒙混过关。这种偷梁换柱、混淆真假的做法比招待费超支问题本身更为严重!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加以遏制,一旦形成蔓延之势,成为“潜规则”,必将后患无穷!
为此,笔者认为,要控制公款招待费用支出,一方面,应该考虑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为原则,科学、合理地核定其列支额度。另一方面,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应联手建立严密的立体监管体系,采取严把票据审批关、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等手段,让业务招待费真正“缩水”,从而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