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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四个税种初定 税率引争议

2010-12-17 02:01:41文章来源:世华财讯

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三部委拟定的环境税方案已成型,四个税种初定,每年开征1000亿元;但该方案的诸多操作内容上,在税率以及整体思路方面还存在争议。

综合媒体12月10日报道,环境税征收方案已获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三部门的一致通过,目前已上报至国务院。经济参考报援引权威人士观点称,此次上报的环境税征收方案将首先对二氧化硫和废水两个税目进行征收,采取对污染物从量计征的办法,税负水平与当前的排污费相当。接近部委的有关专家认为,眼下时机选择是难题,相关政策方案最快明年出台。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该方案的诸多操作内容上,在税率以及整体思路方面还存在争议。尤其还未获得其他部委的认同。此外,环境税制度设计的最终意义考评也在争议中。即是否是某些部门基于自身利益而产生的征税冲动?征税是否能量化出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在整体税负不调整(不减少)的状况下,征税是否仅仅体现对企业的增量加税,而无法体现环境经济政策对企业所应有的激励作用。

“费改税后,环境税的总收入要高于排污收费的总量。”环保部有关专家表示,上述税率方案是研究者提出的高、中、低三个方案中的低方案。据此测算,一年排污税收入大约600亿元(目前我国排污收费年征收总额不足200亿元),碳税收入大约为400亿元。也就是说,即便是最保守的估计,开征环境税每年可达1000亿元。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表示:“环境税是增税,同时国家也应调整税制结构,在所得税等环节减税,这样才能维持税负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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