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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房产税明年初试点征收 或只对新房征税
2010-12-17 00:59:34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自住房房产税征收将于明年初试点。
地方政府为收税主体
自住房房产税征收是对增量征税还是对存量征税,此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议。此前外界认为,房产税将只对新购房产进行征税。因为增量房产的原值与评估值非常接近,有利于征收,而存量房的原值与评估值差距非常大,对评估值的确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过,据权威人士分析,房产税的最终目标是对增量和存量都要征税,“这只是时间问题”。据权威人士透露,县市级地方政府是房产税收税主体。
上海重庆方案不相同
房产税起征点如何确定,是以家庭为单位,还是超过一定面积开征,或者按人均面积达到一定面积后再征,这样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方。有研究者分析,若以家庭为单位开征,有可能造成离婚率上升。从目前确定的思路是按人均面积确定起征点。
自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城市包括上海和重庆。需要指出的是,这两个城市的试点方案有很大差别。重庆偏重对高档房、别墅征收,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上海是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而且按照人均面积作为起征点开征。
设计中的房产税税率为累进税率,房屋价值高、人均面积大的房屋其税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