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对象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