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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1-14 09:12:33文章来源: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财会〔2014〕2861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日至20日,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月17日至31日;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日至13日,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4月6日至19日。
    二、考试形式
    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级和高级资格实行纸笔考试。
    三、报名条件(见附件1)
    四、考试科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三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方可获得考试成绩合格证。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费用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每科目56元,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70元。
    七、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共计3.5小时。
    2.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3小时。
    3.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具体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中级资格(纸笔考试)

高级资格(纸笔考试)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9月12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3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八、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安排
    2015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现场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7日8:00

至31日24:00

2015年4月6日8:00

至19日24:00

2015年4月6日8:00

至19日24:00

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时间

2015年2 月5日至7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00—17:00

2015年4月23日至25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00—17:00

2015年4月23日至25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00—17:00

网上付费时间

2015年1月17日8:00

至2月14日24:00

2015年4月6日8:00

至30日24:00

2015年4月6日8:00

至30日24:00

网上打印

准考证时间

2015年4月27日至5月13日

每天8:00—20:00

2015年9月1日至12日

每天8:00—20:00

2015年9月1日至12日

每天8:00—20:00


    具体说明:
    1.网上付费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付费。
    2.网上付费成功后,报名成功。
    3.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打印准考证。
    4.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地点见附件2。
    九、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付费及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kuaiji.bjcz.gov.cn
    十、考生注意事项
    1.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2015年报考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及2014年报考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但是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没有成功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4年在北京地区成功报名初级、中级、高级资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的人员。 
    2.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单位人事公章)、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3.非首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手续,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
    4.1990年 9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请于2015年4月24日—25日9:00—17:00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到北京市商 业学校(东城区天坛路57号,红桥路口西行200米,汉庭酒店后院)办理资格审核及报名。联系电话:67023738、67060798。
    5.持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北京的手续后,方可报名。
    6.咨询电话:
    语音咨询电话:88549924
    网上付费咨询电话:95534

    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地点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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