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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2010-12-30 08:30:25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一般,有如下某种特征的银行承兑汇票即为不可收取:

  1、背书人的签章不清晰;

  2、盖在汇票与粘贴单连接处的骑缝章不清晰;

  3、盖在汇票与粘贴单连接处的骑缝章位置错误,正确的做法是盖章时连接处的缝应该穿过骑缝章的中心;

  4、骑缝章与前面背书人签章有重叠;

  5、背书人的签章盖在背书栏外;

  6、被背书人名称书写有误、或有涂改、或是未写在被背书人栏上;

  7、背书不连续:如背书人的签章与前道被背书人的名字或签章不一致;

  8、汇票票面有严重污渍,导致票面一些字迹,签章无法清晰辨别;

  9、汇票票面有破损或撕裂;

  10、汇票票面字迹不够清楚,或有涂改;

  11、汇票票面项目填写不齐全;

  12、汇票票面金额大小不一致;

  13、出票日期和票据到期日没大写,或不规范;

  14、承兑期限超过6个月;

  15、出票人的签章与出票人名称不一致;

  16、汇票收款人与第一背书人签章不一致;

  17、粘贴单不是银行统一格式;

  18、连续背书转让时,日期填写不符合前后逻辑关系,如后道背书日期比前道早。

  上述1-9项为较常见情况,10-18项较为少见。不可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特征当然不止上述18种,不可能一一详尽列举,关键还是经办人要仔细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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