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全国铺开 部分地税不愿移交纳税大户
昨日,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正式在全国范围推开。同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人民日报》撰文重申今年扩大“营改增”试点的两个时间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争取今年底或明年年初在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推行“营改增”。
楼继伟强调,对于地方出台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既要充分发挥其稳定预期、平稳过渡的积极作用,又要努力避免企业因此产生政策依赖、不愿调整经营模式甚至骗取财政补贴的问题和风险。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对于此次“营改增”试点,一些地方抱着侥幸心态,准备并不充分,一些地税部门不愿移交纳税大户的现象相当普遍。而税企之间和税务系统也存在诸多需要磨合的地方。
今年末明年初将推新行业试点
从昨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此次将广播、电影、电视等相关节目(作品)的制作、发行、放映、播映活动,纳入试点。
对于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时间表,楼继伟表示,目前财政部正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抓紧完善这两个行业试点方案,争取今年底或明年年初实施,并将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楼继伟称,“营改增”实际上是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扫尾阶段的一次重要改革,有利于财政体制的建设。
随着“营改增”继续推进,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最终将被完全取代,地方财力面临巨大冲击已是共识。楼继伟表示,试点期间,“营改增”后的收入仍然归 属地方,暂不涉及财政体制的调整。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完成,如何应对“营改增”全面完成后地方财力,则必须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的步伐,按照中央和地方财 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使之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截至2013年2月底,全国试点企业达到116万户,总体减税规模达到550亿元以上。
改革磨合尚需时间
楼继伟在文章中表示,针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出台了4个税收政策补充通知,及时解决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个别具体应税服务范围不够明确、总分机构缴税办法、船舶代理服务税务处理等问题,同时,还发文明确了出口退税财政负担机制和会计处理办法。
不过落实政策或许还有更长的磨合之路。有“营改增”执行层面的人士透露,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企业重视程度不够、税务机关对同一问题的口径不一致等问题。
“地方对这次的试点扩容态度也不明确,有些地方一直抱着8月1日不会全国推开的想法,准备不充分。有些省份的税务机关通知企业开始试点比较晚,也造成企业准备不足。”上述人士透露。
此外,还存在地税部门不愿向国税移交纳税大户的现象。“一些支柱性企业、政府支持的企业,地税都很不想交,这种现象相当普遍。”上述人士说,“目前地方收入尽管不会受到大影响,但会影响到地税的工作。”
这或许需要通过明确税目来解决。上述人士认为,模糊性的税目应由税务总局明确,比如边缘性的企业,如快递、咨询、会展等应当明确,而目前各地执行口径还不一样。
此外,由于国地税分家,“分税制”也影响到了次轮“营改增”。
“比如‘会议服务’既有营业税发票也有增值税发票。根据税总规定,‘会议服务’已经纳入增值税范围,但因为有些‘会议服务’在酒店,而酒店纳入抵扣,住 房餐饮没有纳入,所以很多时候餐饮、住宿会一起并入酒店开票,影响到了地税,地税就不愿意。国地税的竞争影响到改革进度。”上述人士透露。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7月中旬的一篇文章中也指出了此前试点过程中的诸多问题。比如前期试点中,一部分纳税人税负有所上升,少数纳税人虚开发票等骗税行为时有发生,一些过渡性政策有待规范。
但他表示,这些问题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改革出现偏差,恰恰相反,在一定程度上是改革不到位造成的。随着8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范围的推开,以及下一步铁路运输、邮电通信业的纳入,这些问题将得到解决或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