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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科技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70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