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文号:沪财税〔2009〕5号 颁布日期:2009-05-12
-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企业 所属地区:上海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