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