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县财政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0年度全区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我区银行类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况,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1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已执行新准则)]的通知》(财金〔2010〕14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已执行新准则)](以下简称“银行类(已执行新准则)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报表编制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