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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四批)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
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四批)的通知》(财税[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福建省财政厅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0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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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361000301533200.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