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法规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

《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