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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林业局对2010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0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2010年,全省各地围绕建设幸福广东,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着力抓好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在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森林资源培育成效明显。全省全年完成造林作业面积282万亩,森林面积达1.55亿亩,森林覆盖率达57.0%,活立木蓄积量达4.39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值达2802亿元,森林生态效益总值达8818亿元。

(二)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落实到位。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负责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全省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59次,过火面积676 公顷,其中受害森林面积304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03‰。二是认真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实施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分布面积 138.13万公顷,其中发生危害面积42.04万公顷,占全省有林地和未成林地面积的4.32%,比2009年减少2.16万公顷;成灾面积4960公 顷,成灾率0.51‰;防治作业面积22.27万公顷,无公害防治率98.21%,测报准确率94.1%,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实现松材线虫病发生面 积、病死树和疫点数三下降,薇甘菊防治区薇甘菊覆盖度低于5%

(三)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得力。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全省全年森林总消耗量958.6万立方米,仅占国务院批准下达年森林采伐限额 1500万立方米的63.9%。二是规范林地保护管理,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遏制林地资源的非法流失。全省共审核征占用林地1115宗, 审核面积13052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7.19亿元。三是切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不断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及经营利用,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

(四)林业生态建设扎实推进。各地继续抓好林分改造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工程、森林抚育示范工程、绿色通道及农田林网 工程、城市林业和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省政府授予大埔县等12个县(市、区)林业生态县称号。圆满完成省人 大自然保护区建设议案,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增加到265个,数量居全国第一。

二、考核结果

东莞市围绕建设宜居生态城市的目标,以森林公园建设为重点,狠抓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林业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考核评分列全省第1名。广州市围 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幸福广州的目标,实施森林围城,林业工作成绩突出;惠州市人民政府重视林业工作,强化生态建设工作,全面实施八三三重点生态工程,林业工作成效明显,广州、惠州市综合考核评分并列全省第2名。中山市强化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大力开展林业生态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 化,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中山奠定了坚实的绿色基础,综合考核评分列全省第3名。特对以上四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检查考核中也发现,少数地方对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重视不够,配套资金不足,存在未批先用、批少多用林地现象,个别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此,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关于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构筑以珠江水系、沿海重要绿化带和北部连绵山体为主要框 架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从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林业工作。要以这次考核通报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发 展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为推进我省建设现代林业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2010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统计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广东省2010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