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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1]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11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2011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省会计考办已将考试成绩公布在江苏省财政厅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