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边疆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经研究,并商国家民委,决定由大连理工大学对口支援大连民族学院;由重庆大学对口支援中南民族大学;由湖南大学对口支援西南民族大学;由四川大学对口支援西北民族大学;由合肥工业大学对口支援北方民族大学。
请各有关高等学校接到本通知后,就对口支援工作进行协商,尽快落实对口支援相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