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宿迁市财政局会同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宿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22年2月,我市制定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宿政办发〔2022〕9号),并于2022年将原市级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管养考核奖补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返还市县的原“五小”养路费基数市区部分整合为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奖补资金(以下简称管养奖补资金)。为进一步加强管养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宿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二、什么是管养奖补资金?
本办法所称引导资金是指由市财政设立、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用于支持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创新创优高质量发展的资金。
三、《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办法》共包括六章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理职责、资金支持范围、资金分配和下达、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附则。
四、管养奖补资金主要支持范围是什么?
管养奖补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三个方面: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和养护管理,其中用于日常养护、养护工程的资金比例不低于85%。同时明确资金使用的“负面清单”。
五、管养奖补资金如何分配和下达?
管养奖补资金按照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
日常养护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因素原则上包括道路等级、养护里程、养护类型、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养护工程主要按照项目法分配,根据项目申报评审情况进行分配;养护管理按照项目法进行分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支出。
六、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对管养奖补资金的管理职责是什么?
市财政局职责:组织年度预算编制;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订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年度项目申报;审核资金分配建议;分配及下达资金;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监督资金政策执行情况等。
市交通运输局职责:编报年度预算;配合市财政局制订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年度项目申报;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监督资金使用;组织实施绩效管理相关具体工作等。
县区财政部门职责:配合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项目申报;执行资金预算;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拨付资金;监督资金政策执行情况;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实施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
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职责: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定组织项目申报;审核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向同级财政部门和市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管养奖补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开展项目过程检查,组织项目验收;具体实施管养奖补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等。
七、管养奖补资金如何下达?
对县区的管养奖补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达,由各县区按照具体项目管理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及时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和补助对象;对市直单位的补助资金,按照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办理。在市人大批准年度预算后60日内,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下达县区或项目实施单位。
八、《办法》的具体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3年6月8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