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为进一步加大疟疾防治工作力度,宣传疟疾防控措施,确保如期实现《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确定的目标,近日,卫生部下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的通知》(见附件),决定在2009年4月26日“全国疟疾日”前后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卫生部确定的全国疟疾日宣传口号,结合上海市防治工作特点,本市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消除疟疾,共享健康”。现将卫生部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和实施。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疟疾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充分利用开展“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的契机,加强与建设规划、财政和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按照国家及本市确定的活动主题、宣传口号和主题信息,组织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对疟疾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公众对疟疾的关注度和自我防护意识,为疟疾防治创造良好工作氛围,切实保障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疟疾防治宣传活动期间,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和教育活动的组织与落实。对本市各级各类疟疾防治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做好资料制作、发放等工作,利用和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电讯和报刊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展面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和教育。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组织开展以《全球疟疾流行及防治现状》和《疟疾病原学及检验技术》为重点的疟疾防治专业人员专题培训;
2、组织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医疗机构开展专业人员疟疾检测能力竞赛活动;
3、印制宣传海报分发。组织各区县将海报发放至居民委员会张贴,宣传疟疾防治知识;
4、组织各区县在4月26日在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开展现场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活动;
5、组织刊登疟疾防治知识系列科普文章等。
(二)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组织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疟疾防治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2、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防治人员疟疾检测能力竞赛初赛活动,并按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市级竞赛;
3、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和特点,多种途径开展居民疟疾防治知识宣传与普及,以疟疾宣传横幅、宣传版面、宣传小折页、咨询等形式开展“4.26全国疟疾日”活动。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组织对医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对疟疾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疟疾的警惕性和敏感性,提高疟疾诊治的技能和水平;在宣传活动期间以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和滚动电视,以及分发健康教育处方和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按要求做好对社区居民有关疟疾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四、各区县、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全国疟疾日”宣传工作,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各类防治宣传工作。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认真做好本次防治宣传活动的总结,并于5月30日之前报送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特此通知。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大疟疾防治工作力度,宣传疟疾防控措施,确保如期实现《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确定的目标,我部决定在2009年4月26日“全国疟疾日”前后,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并确定了疟疾日宣传口号(见附件)。各地可因地制宜,结合防治工作特点确定相应宣传主题,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消除疟疾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主动向政府及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汇报国家疟疾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宣传国家疟疾防治政策,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对国家疟疾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完善政府对疟疾防治工作的保障制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为疟疾防治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宣传、广播电视和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合作,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以报告、专题讲座、科普知识问答、街头义务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国家疟疾防治政策和防治知识,宣传疟疾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在保护社会公众健康方面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了解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可愈的疾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教育、红十字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沟通,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对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疟疾防治工作的认识。
三、各地可配合疟疾日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现场活动并深入基层疟疾防治机构,看望疟疾防治医务人员,切实解决基层防治机构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关怀落到实处。
四、目前,各疟疾流行区正值春季疟疾休止期治疗工作的关键时期。相关省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扎实抓好疟疾休止期治疗工作,彻底清除社区积累的传染源。宣传活动期间,各地可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到乡镇集市开展义诊,对诊断发现的疟疾病人提供免费抗疟药品;针对往返国内、外高疟疾流行区人员较多的地区,着重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增强群众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的意识,提高人群的防护能力。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次疟疾防治宣传活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高疟疾疫情报告意识;要加强基层专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显微镜检查疟原虫、媒介调查与防治等技能,确保基层疟疾防治工作科学、规范地开展。
各地应注意收集整理此次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方法,及时提供给我部以供各地在工作中借鉴。
附件:“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口号
上海市卫生局
二○○九年四月十日
“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口号
消除疟疾,共享健康
使用蚊帐,远离疟疾
预防疟疾,保障健康
全程服药,根治疟疾
消除疟疾,共建和谐
消除疟疾危害,促进和谐发展
一顶蚊帐,一份关爱,远离疟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