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一、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2021年12月31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刘昆
2022年1月7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九章 事业单位清算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
第十一章 财务监督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 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 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