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麦芽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