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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对外修理修配飞机免抵退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对外修理修配飞机免抵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