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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