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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