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