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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2010年第112号(关于公布2011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

2010年 第112

根据《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06〕 629号)、《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机电发〔2005699号)、《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商机电发〔200644号),现公布2011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本公告自201111日起执行。

附件:12011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见附件)

22011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见附件)

3. 2011年度符合申领全地形车及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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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