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会计监督重点企业:
为全面动态地掌握会计监督重点企业会计信息及其执行会计准则情况,迎接财政部统一组织的2009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财政部授权专员办实施会计监督的相关职责要求,经研究,我办决定开展在苏会计监督重点企业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自查工作。请你单位予以支持配合,并认真填写《会计监督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2008年度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表》(详见附件2,具体事项无法在表中陈述全面的,可另以书面报告分项列述)、《会计监督重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表》(详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5月20日前报送我办。我办将根据报送资料情况选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将部分企业列为财政部统一组织的重点检查单位。
联系地址:南京市百子亭8号;
邮 编:210009;
联系人: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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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会计监督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表;2、2008年度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表;3、会计监督重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