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5日
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