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第七批四川省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1个)公布如下。
名称:阆中市红军烈士纪念园;修建时间:1996年;地址:阆中市江南镇黄花山。
烈士纪念建筑物具有重大的革命纪念意义和历史文化价值。相关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