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3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的决定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增强转型发展、跨越提升新动力,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省政府决定授予“糖尿病微血管病变中医证效基础与临床循证研究”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授予“多点边缘传动立磨成套设备研制”等35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授予“沙特拉比格835MVA/60Hz汽轮发电机研制”等58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授予“大中型船用柴油机曲轴制造工艺开发”等153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全省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精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为我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220

川府发12号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