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财务管理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财税〔2011〕7号 颁布日期:2011-02-12
颁布单位:福建省财政厅 法规类型:财务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福建 时效性:有效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现将《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
二0
一一
年二月十二日
Html/2011-04
附件:
236100017102700.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