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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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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4210002393300.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