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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机构规格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明确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的请示》(镇府发〔201116号)悉。经研究,同意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为相当于副厅级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人员编制、经费渠道均不变。其内部机构的设置,由你市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另行核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