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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直属相关单位,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安监发﹝2011681号),部制定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211开始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