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确定的第一批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5个)和第一批省级珍贵古籍名录(1098部),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古籍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的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古籍保护工作。
附件:
1.第一批广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5个)
2.第一批广东省珍贵古籍名录(1098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第一批广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5个)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中山大学图书馆
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暨南大学图书馆
佛山市图书馆
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梅州市剑英图书馆
汕头市图书馆
江门市新会区景堂图书馆
广州大学图书馆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惠州慈云图书馆
阳江市图书馆
广东省博物馆
高要市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