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发布《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