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农工办(部)、财政局,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2010年,我省全面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各地按 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农民民主议事,精心组织项目实施,狠抓项目建设质量,建成了一批农民群众直接受益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调动了农民筹 资筹劳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受到了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政府激励引导、农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初步形成。根据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中央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有关事项的函》(国农改办[2011]1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今年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
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引导农民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助等增加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提早部署开展工作,强化监督和管理,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针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基础薄弱、建设资金需求大的实际,中央和省财政进一步增加投入,支持各地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奖补资金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基本奖补资金。省将提高对各地的奖补比例,较大幅度增加财政奖补资金,对各地的奖补资金数额待中央财政补助全部下达并报省政府同意后及时通知各地。对上年度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将实行追加奖补,追加的奖补资金全部用于今年奖补项目建设。二是专项奖补资金。包括农桥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庄河塘整治三项到村的资金,根据各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以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定项目为基础,由省财政专项安排。省将结合追加奖补政策,鼓励市、县(市、区)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安排配套资金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加大投入,广泛倡导社会捐赠赞助,做大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规模。
二、不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着眼长远建立奖补项目库。县(市、区)要以县级或乡镇为单位建立奖补项目库,继续按照每年不少于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要求选择奖补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奖补项目建设,既保证一定的奖补覆盖面,又保持适当的项目建设规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二)统筹兼顾推进奖补项目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根据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突出奖补资金使用重点,当前和今后几年奖补资金要重点用于村内道路建设,加快改善农民出行条件。
(三)加强奖补资金管理。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奖补资金拨付办法,在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要切实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下半年省将聘请中介机构对全省2009-2010年度财政奖补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中央和省基本奖补资金、省专项奖补资金及省以下财政配套资金要及时全额在“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中列支。
(四) 强化群众监督。奖补项目建设要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办法,狠抓项目建设质量,尤其要注意发挥群众现场监督的作用,县级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 话,随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项目竣工后,设立的标识牌要做到位置醒目、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节俭牢固,由县级统一制作,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尽早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组织实施
要进一步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开展规范有序,切实把惠民实事办得更加顺民意、得民心。一是尽早抓好今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部署。抓紧开展农民议事、筹资筹劳、宣传倡导社会捐助、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尽早启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确保建设项目11月底前全部完工。一事一议财政基本奖补投入及项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待省奖补资金数额确定后再上报省市备案,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二 是完善财政奖补工作奖惩机制。省将研究下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办法,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追加奖补资金;对奖补项目不符合规定、虚报项目套 取资金、违反政策加重农民负担、建设项目当年未全部完工和项目建设质量不合格、群众不满意的,将在全省通报,追回违规资金并相应扣减有关县(市、区)下一 年度奖补资金。三是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略)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