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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工作要点

各市、县(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

现将《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工作要点

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工作要点

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总体规划,2011年 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目标,继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建立和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建 设向农村延伸,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贡献。

一、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的要求,早部署、早落实,指导各地按照上年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对种粮农民实施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每亩补贴20元的标准不变,农资综合补贴标准由上年的每亩69元提高到每亩81.5元,两项补贴要确保于3月底前兑付到农户。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农民上交费用,严禁将补贴资金用于高效农业补贴,制止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保证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6月份,省和省辖市将联合对全省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四季度,指导各地在省核定的总面积内按照政策规定对到户的种粮面积进行微调,为下年度补贴兑付工作做好准备。

二、进一步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中央和省财政增加奖补资金投入,提高对各地的奖补比例,进一步完善奖补政策。一是督促各地尽早抓好工作部署,抓紧开展农民议事、筹资筹劳、项目建设前期准备等工作,确保今年建设项目11月底前全部完工。二是指导各地以县或乡镇为单位建立奖补项目库,继续按照每年不少于1/3行政村的要求选择奖补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奖补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三是统筹兼顾推进奖补项目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根据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突出奖补资金使用重点,当前和今后几年要重点将奖补资金用于村内道路建设,加快改善农民出行条件。四是督促县(市、区)完善奖补资金拨付办法,在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下半年拟聘请中介机构对全省2009-2010年度财政奖补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五是指导各地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尤其要注意充分发挥群众现场监督的作用,县级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随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项目竣工后,设立的标识牌要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节俭牢固、位置醒目。六是完善奖补工作奖惩机制,研究下发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办法,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追加奖补,对建设项目当年未全部完工和项目建设质量不合格、群众不满意的,省将扣减有关县(市、区)下一年度的奖补资金。七是适时做好财政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对县培训部署工作。

三、继续支持经济薄弱村化解公益性债务

上半年,指导各地认真做好省定1011个经济薄弱村偿债协议签订、偿债资金落实等工作,会同省农委对各地偿债协议签订、偿债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兑付省奖补资金。督促各地多策并举化解债务,全面完成债务偿还工作,并制定和落实各项制度,确保不发生新债。对未能在5月 底前完成省定经济薄弱村化债任务、偿债资金没有兑付到债权人以及制止新债不力的县(市、区),将取消其享受省财政奖补的资格。下半年开始,参照化解省定经 济薄弱村债务的办法,再选择一批经济薄弱村,继续采取以奖代补办法支持其化解公益性债务,年底前完成债务县级清理审核工作。会同省农委进一步做好控减农村 债务工作调研,为配合十二五期间国家开展化解农村其他公益性债务工作做好准备。

四、开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试点

会同省委农工办、省住建厅对我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认真总结一些县(市、区)开展这项工作的经验,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选 择部分具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县(市、区),结合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开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试点,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规定对试点地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行奖补,支持其创新思路、推进改革、整合资金、扎实有效地开展新农村建设,拓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试 点,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实践进行探索,为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积累经验。

五、巩固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成果

在 配合省编办等部门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由改革县(市、区)提供分流人员名单、人员身份置换协议书(经分流人员签字)、县级申请报告等资 料,经省抽查确认后按照《省财政支持乡镇机构改革专项资金补助办法》规定的补助范围和标准,及时拨付改革县(市、区)分流人员成本补助,加强改革补助资金 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配合省编办等部门继续跟踪各地乡镇机构改革后的动态情况,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确保 社会稳定。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经济发达镇强镇扩权试点工作,指导试点乡镇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公共服务,增强发展活力。

六、做好强农惠农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政策落实工作,确保减负补助不折不扣地兑付给农场职工,指导有关县(市、区)进一步完善洪泽湖湖区堤防维护和排渍排涝费用分担机制,防止湖区农民负担反弹。二是加强一折通涉农补贴发放平台的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涉农补贴项目整合力度,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率,精心打造财政服务三农的公共平台。对涉农补贴发放项目整合工作成效显著和一折通平台管理工作规范的县(市、区),省财政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给予补助。三是认真查处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农民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到件件有反馈、事事有结果。按照信访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向信访人通报调查处理情况,防止和避免重复上访。四是通过信息刊物、部门网站、媒体宣传等渠道,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让基层干部群众通晓政策内涵,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树立和发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一是加强财政理论和农村综合改革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拓展农村综合改革干部知识面,拓宽工作视野,提高政策理论和服务水平。针对目前各地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人员新手增多的情况,下半年拟对县(市、区)农村综合改革干部组织一次政策培训。二是根据省财政厅党组创先争优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综改办工作职能,积极开展三走进、三服务,继续与涟水县财政局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倾听基层实际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围 绕农村改革中心任务,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年内拟会同省有关部门继续对各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公益 性债务化解等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调研,配合省有关部门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财税金融支持政策进行调研。继续加强农村综合改革信息工作,健全有效的信息工 作机制。四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廉政教育,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