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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在北京理工大学等11所高等学校设立第五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的通知

天津、江苏、安徽、广东、陕西、云南、贵州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侨办,北京化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为充分发挥高校图书情报职能和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优势,为科学研究提供优质的情报服务,以充分利用学校的文献、人员与设备开展科技查新工作,现决定在北京理工大学等11所高等学校设立第五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名单见附件1),并指定北京化工大学等5所高等学校作为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的筹建单位(名单见附件2)。

工作站含综合类查新站1所,理工类查新站6所,农学类查新站2所,医学类查新站2所。综合类指理、工、医类学科齐全,且文献资源丰富;理工类指理、工类学科齐全,且文献资源丰富,一般不含医学学科或其学科门类不齐全;农学类指该类学科齐全,且文献资源丰富;医学类指该类学科齐全,且文献资源丰富。

工作站由我部科技发展中心归口管理,负责资格审查、协调及业务指导。筹建单位由现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对口指导,待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正式认定。

附件:

1.第五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名单

2.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筹建单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第五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名单

一、综合类(1所)

暨南大学

二、理工类(6所)

北京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工学)、南京工业大学(工学)、南京理工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工学)、西北工业大学

三、农学类(2所)

华南农业大学、扬州大学

四、医学类(2所)

天津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

附件2

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筹建单位名单

一、理工类(4所)

北京化工大学(理工)  哈尔滨工业大学(理工)

合肥工业大学(理工)  昆明理工大学(理工)

二、医学类(1所)

广东医学院(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