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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七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名单的决定

2010年,西部地区未实现“两基”的省区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大对未实现“两基”县的扶持力度,克服困难,奋力攻坚,“两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四川、甘肃、青海3个省的13个县通过了省级人民政府的“两基”验收。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查,确认申报的13个县达到实现“两基”要求。

在已公布的第十六批实现“两基”的县中,需要复查的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的5个县,经审查也达到要求并通过复查。

现将第十七批实现“两基”县名单和第十六批实现“两基”县中需要复查县的复查结果予以公布。希望实现“两基”的县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

1.全国第十七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名单

2.第十六批“两基”县复查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1

全国第十七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名单

13个)

四川省  1

石渠县

甘肃省  4

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码曲县、碌曲县

青海省  8

泽库县、班玛县、甘德县、达日县、杂多县、治多县、囊谦县、曲麻莱县

附件2

第十六批“两基”县复查结果

5个)

通过复查的县名单(5个)

云南省  2

镇雄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西藏自治区  3

聂荣县、巴青县、改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