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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31号)精神,我部制定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