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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产业用纺织品“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促进产业用纺织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制定了《产业用纺织品“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