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宁夏通信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人民防空训练演练和宣传教育,增强全区人民防空意识及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时的自我保护、自救互救能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23915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15日(星期五)上午10:0010:30

二、活动内容

1.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

2.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及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组织机关、学校、社区开展疏散演练及宣传活动。

2.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日报等新闻媒体在913日(星期三)前免费发布警报试鸣放公告。

3.宁夏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中国移动宁夏公司、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等单位在913日(星期三)前免费发布警报试鸣放公益短信。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早着手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附件:1.警报试鸣放公告

    2.警报试鸣放公益短信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