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提出了应税矿产品适用税率、计征方式以及免征减征的具体方案。现将《甘肃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以及免征减征政策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5月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463568681@qq.com。
2. 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6号甘肃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并在信封上注明“甘肃省资源税法征求意见”字样。邮编:730030。
咨询电话:0931-8870308,8891124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