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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1988]云财会字第54号文件的通知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1988]云财会字第54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企业交纳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