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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物资储运系统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35号《关于对物资储运系统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